重提舊筆



我一直認為自己不適合寫散文。

寫散文是掏心掏肺的血淚工程,把自己剝開又赤裸裸地擺向大眾,小心翼翼地篩選自身、生活的細節,抽絲剝繭地,又要觀想每個活生生的角色,提煉出的每個字眼都那麼小心翼翼,小心翼翼彷彿在跋涉一片佈雷的原野,生怕一腳踩著越戰時種下卻未引爆的炸彈一樣,最終鋌而走險的出來,身心都淪沒成一匹浸水的宣紙,那樣疲憊不堪。

我一直以為自己理性,理性便相等於把情感後置,歡愉傷痛,都可以移開,用理智解析梳理脈絡,以恰當的情緒對應正確的情境。一如韋伯所說的,rationality,是現代把所有感性用科學有條理地解剖,有系統的歸納。可能我自以為是了。

不見棺材不落淚,人皆如此。也許從烏有中萌生的信仰是面照壁,只有到磚也碰了,風雨也看盡了,人才會放下所有身段,回歸到一個雛兒的型態,見一把大掌從天而降,什麼都顧不了就將那指頭捉緊了,一把往嘴吮送。所謂執著,信仰也是執著罷了。

這段時間裡我沈澱了思索了一番,很多事很多念想紊亂不堪,也覺得唯有把它們寫下來,排列成一行又一段的字句,坦承與其相照,也是對自己誠實的方法。因此,重提舊筆不為什麼,其實也是一種理性的過程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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